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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莞谢岗镇工程测量,免费现场勘察,设备先进,技术专业

2024-04-24 06:00:01 278次浏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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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主体建筑地基的初步地质勘察阶段,应根据岩土工程条件,搜集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,并进行工程地质调查,必要时可进行少量的补充地质勘察和室内试验,提出基坑支护的建议方案。

在建筑地基详细地质勘察阶段,对需要支护的工程宜按下列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工作:

1、地质勘察范围应根据开挖深度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确定,并宜在开挖边界外按开挖深度的1~2倍范围内布置勘探点,当开挖边界外无法布置勘探点时,应通过调查取得相应资料。对于软土地质勘察范围尚宜扩大;

2、基坑周边勘探点的深度应根据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,不宜小于1倍开挖深度,软土地区应穿越软土层;

3、地质勘察点间距应视地层条件而定,可在15~30m内选择,地层变化较大时,应增加勘探点,查明分布规律。

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解释,可以初步掌握建筑区域的地质条件概况和特点,租略判断可能遇到的主要地质问题。并了解这些问题的现状和工程经验。这对做好准备工作和外业工作,无疑都是十分必要的。在地质勘察工作中,正确运用此种方法,可以减少外业工作的盲目性,提高工作质量。

勘探是地质曲利的重要方法,是活的深部地质资料必不可缺少的手段。在进行地质勘察时,应充分利用地面调查测绘资料。分析勘察成果,以避免判断的错误。地质勘察主要有物理勘探。挖探。钻探等几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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